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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出台返乡创业十一条举措,最高补助可达800万元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03 17:51:00极目新闻通讯员 王璐 陈雪莹 姜勇
返乡投资农业项目1000万元以上最高补助可达800万元,新建蛋鸡养殖场每10万只有望获200万元补助……4月3日,极目新闻记者从武汉市农业农村局获悉,该市梳理出台了十一条奖补措施,积极支持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记者了解到,十一条奖补措施主要涉及种业、种养、仓储冷链、加工、休闲农业等,涵盖了乡村一二三产业的各种业态。这十一条举措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对携带原创成果落户武汉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的初创企业,给予租金补贴。
对皱叶菜特色蔬菜,连片种植300亩以上的单个生产主体,按照500元/亩标准给予补贴。对高蛋白玉米市场化、规模化连片种植300亩以上的新型经营主体,按照200元/亩标准给予补贴。
对新建年出栏5万头以上的生猪养殖场,每1万头给予一次性奖补300万元;对新建存笼50万只以上的规模蛋鸡养殖场,按每10万只给予一次性补助200万元。
对新建高效设施渔业、水产苗种繁育、农村水产电商项目,分别给予奖补最高不超过200万元、200万元、80万元;对长江名优特色经济鱼类养殖试验与示范推广项目,给予奖补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对农业经营主体在鲜活农产品生产和流通领域新改扩建仓储保鲜冷链设施,按照总造价的50%给予奖补,单个建设主体不超过100万元。
对新建生产性基本建设投资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项目,按初加工和精深加工项目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800万元。
对新建的休闲农业园,按照其建成的内部道路、旅游厕所、污水处理等设施总投资的一定比例,给予奖补最高不超过40万元。
对农业经营主体购置补贴范围内的农业机械,给予定额补贴最高不超过机具售价35%。
对首次申报成功的市级农民合作社、市级家庭农场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10万元。
对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通过惠农贷、武农贷和农业应急基金等给予金融支持。
对购买武汉市地方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的农业经营主体,给予补贴不超过总保费25%。
具体申报方式、条件、时限等,可咨询各涉农区农业农村部门。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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