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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高价回收黄金有套路?德阳李先生熔金后每克缩水几十元,律师:损失应由经营者赔偿丨云投诉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01 16:23:00    

封面新闻记者 伍勇 摄影报道

线上报价769元一克回收黄金,线下验货后却遭遇成色折算,最终价格每克降价几十元?3月31日,四川德阳李先生便遇到这样的烦心事。上门回收黄金的人将李先生的黄金手镯与项链熔化后,再以成色不足为由进行重量折算,并表示折算系数由买家定,最终价格相差几千元。

对此,四川省律师协会维权委员会委员、公益律师冯骏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有知情权,买卖合同文本没有专门指出相关的扣除比例以及系数标准,相当于一切解释权都归于经营者,这样一种经营者最终解释权的主张,法律上不被支持。经营者进行熔金造成的损失应由经营者赔偿。

报价与收购价相差几十元

上门高价回收黄金有套路?

3月31日上午,德阳李先生在网络平台搜索当日金价时,一则广告出现在手机屏幕,上面显示“德阳今日黄金回收769元一克 急速免费上门回收”,想到自己有一个金手镯与金项链准备出售,于是李先生就联系了该商家。

李先生咨询金价时弹出的广告

联系不久后,李先生就接到了一通电话,对方表示将上门回收李先生手里的黄金首饰,并约好下午3点左右在李先生小区楼下验货交易。得知此事后,李先生的女儿李女士便陪同父亲一起下楼交易。

双方见面后,对黄金进行了称重,镯子与项链加起来重量为38.1克,在将镯子与项链熔化后,称出的黄金为38.05克,两方并无异议。

熔化后的38 05克黄金

然而在结算时,买方的物品买卖合同上,物品一栏写了未达万足金,在原始购买凭证一栏,21.64克重镯子的重量被乘以一个0.93的系数,16.46克重的项链被乘以一个0.82的系数,虽然收购的金价显示的是769元,但乘以系数之后,2个物品加起来的重量约为33.6克左右,比之前称重的少了约5克。合同显示,最终交易额为25835元,折算下来,38.05克黄金每克售价约为680元左右。

李先生与黄金回收买家的买卖合同

看到合同最终金额,李先生父女两人认为买方男子未提前告知要乘以系数的事情,而0.93与0.82这两个系数又从何而来,并怀疑买方男子的称有问题,于是报警。民警到达现场后,将熔化的黄金拿到就近的金店称重,发现并无问题,重量为38.05克。

由于未产生交易,未达立案标准,民警只能对双方进行调解。李女士告诉记者,原以为熔化之后的重量就是最终交易的重量,如果在交易前就告知会乘以系数,那么父亲是不会把镯子和项链熔掉的,这次交易仍旧对他们造成了损失。

网上中介虚高报价回收黄金

派单到线下公司现场“打折”

针对李女士的疑问,记者拨打了上门收购黄金的男子电话,该男子告诉记者,在收购前就已经明确告知了父女两人,会根据黄金的成色进行折算,并提供了交易时的一段录音。

根据现场交易的录音,交易前收黄金的男子对李先生父女说道:“验金是有火熔的,验收之后如果是假的,我们拒收。验收之后不能达到万足纯金,每克会去除0.2或者0.3之间,烧出来是什么金就是什么金,我们以烧金为准。”

对此,李女士表示不认可,她认为这是买方的交易话术,模棱两可存在误导行为,并要求对方明确清晰地告知0.93和0.82两个系数是如何得来的,有没有行业标准。当记者问及如何判断黄金成色标准时,该男子表示由他们现场判断。

“我们报的是万足金,它的含量没有达到,然后每克会去除,没有固定的标准,我们就是这么乘的。”该男子表示,实际上在网络报价时,每克黄金给李先生多报了60多块钱,如果不乘以这个系数,那就要贴钱买这38.05克黄金。

公开资料显示,万足金指的是以含金量999.9‰的黄金为原材料,采用“无焊料焊接工艺”加工而成的首饰,无电镀无焊料,整体品质一致,产品成色全部达到999.9‰的黄金饰品。印记为万足金、9999金、AU9999或G9999。

李女士提供给记者一份购买单据,上面显示黄金项链的名称为金9999项链,李女士也告诉记者,李先生的手镯是用一块小金条打造。她认为成色即便达不到万足金标准,但也不会差距如此之大。

李女士提供黄金项链的购买凭证

此外,该男子还告诉记者,769元价格是网络中介进行报价,也就是李先生在网络平台搜索的那家公司报价,该中介接单之后再将单子派发给该男子所在的公司,中介报价是虚高的,具体收购价格,还是需要与卖家见面之后再沟通。

记者实探:线下门店黄金回收价格明晰

律师:经营者最终解释权主张在法律上不被支持

记者查询发现,要确定黄金回收价格的合理范围,包括了国际黄金市场价格、黄金纯度、重量、回收渠道、市场供求关系以及工艺款式等多种因素。

4月1日中午,记者走访德阳当地多家售卖黄金饰品的线下门店,询问黄金回收价格时,分别为710元、711元和716元。一家店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黄金回收价与当天黄金国际市场挂钩,每天都有变动,该店3月31日的黄金回收价为699元。

某黄金饰品店4月1日黄金回收价格

“我们的价格都是公布在店面的屏幕上的,顾客能够见到,同时在熔金后也不会再进行折算。”一家黄金饰品店工作人员说,即使最后认定成色时未达标,每克的价格浮动也不会大到几十元。

针对李先生父女遭遇,四川省律师协会维权委员会委员、公益律师冯骏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有知情权,且经营者不得以店堂告示等形式对自己的责任予以免除。

虽然经营者在电话录音中说出了如果不是万足金,要进行相关的系数的扣除,但是语焉不详,也没有说明具体的系数的标准和准确的数字,所以这种对消费者不利、对经营者有利的经营者免责事项,经营者其实并没有进行仔细的、提前的告知。

同时,买卖合同文本仍然没有专门指出相关的扣除比例以及系数标准,相当于一切解释权都归于经营者,而这样一种经营者最终解释权的所谓的主张,在法律上是不被支持的。

虽然双方货品和钱财仍然归各自保管,但是消费法律关系已经发生,特别是经营者进行熔金的动作,已经使原来的金货发生了外观的严重变化,而造成此损失的原因是经营者没有进行详细、提前告知,所以经营者理当赔偿,或将上述金货恢复原状,或参照市场价予以适当的赔偿。

冯骏建议,广大消费者对于自己不熟悉的专业性领域,应当到正规的窗口进行相关的交易,同时尽量向专业人士讨教相关的专业知识,并且将相关的风险予以提前书面化约定,这样方能最大限度地保证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