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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和债权哪个优先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6 09:27:49    

工资和债权的优先级问题,在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中,主要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以下是一些关键点:

工资债权的优先性

工资是劳动者及其家属生活的主要经济来源,因此,在破产清算中,工资债权通常被视为优先债权,优先于一般债权得到清偿。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首先用于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

担保债权与工资债权的优先级

担保债权,特别是有担保物权的债权,通常优先于工资债权受偿。但是,如果担保债权未能得到全额清偿,剩余的债权部分将转变为普通债权,此时工资债权将优先于普通债权受偿。

特殊情况下的优先级

如果工资债权存在争议或特殊情况,如劳动者存在过错等,可能会影响其优先受偿的地位。但在一般情况下,工资被视为优先债权。

农民工劳动报酬的优先保障

农民工的劳动报酬依法应当予以优先保障。在房企破产案件中,如果已认定工程款优先权,那么农民工工资也得以保障。

综上所述,工资债权在破产清算中通常具有优先受偿的地位,但这一优先权可能会受到特定情况的影响。担保债权在有担保物权的保障下通常优先于工资债权,但如果担保债权未能全额清偿,工资债权将优先于普通债权受偿。

建议

劳动者在面临企业破产时,应积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自己的工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债权人在参与破产清算时,应注意工资债权的优先性,以便在分配执行过程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