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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追加概算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27 15:54:28    

追加概算是一个涉及多个步骤的过程,以下是一个详细的指南:

确定追加概算的原因

设计重大变动

价差调整

国家计划重大调整

国家政策变化

编制追加概算

追加概算应在“五定”概算基础上的追加。即由施工企业以自营方式建设并进行了“五定”的工程项目,各设计单位均应在已审查批准的“五定”概算基础上编制追加概算,独立形成文件报批。

申请追加概算

建设单位和原设计单位应共同提出追加概算的申请。

申请需报经原初步设计批准机关审核同意后,即可增加概算。

报送追加概算

追加概算应在第一台机组发电之后六个月内报送。对于1988年底及1989年以后发电的项目,编报时间可适当提前。

审批流程

经办处室提出意见后,需经预算处审核并报厅领导确定。

然后报省政府审批。

最后由经办处室向有关部门追加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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