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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包括哪些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0:10:31    

问责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和方式:

引咎辞职:

领导因官僚主义导致未深入调研或重大隐患没有防范,需承担领导责任并引咎辞职。

停职:

在事情未完全调查清楚前,先停止工作等待调查。

免职:

事情已较清楚,需承担责任,停职和免职不是终点,若发现有权钱交易现象,将追究司法责任。

撤职:

在事态非常清楚的情况下,直接给予行政处分,表明要追究官员责任。

纪律处分:

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职)、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等,由轻到重依次排列。

组织处理:

包括调离、停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

经济处分:

例如扣减薪酬等。

对党组织的问责:

包括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通报、整改、改组等。

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

包括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

问责情形:

包括决策严重失误、工作失职、维护党的纪律不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其他给国家利益、人民生命财产、公共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失职行为、群体性或突发性事件处置失当等。

这些问责方式旨在确保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党的纪律和形象,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