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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时间定了!河北省教育厅最新通知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07 15:12:00    

河北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雄安新区教育局:


为落实《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的通知》(冀教基〔2022〕12号)要求,确保2025年全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安全、平稳、顺利举行,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九年级学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一)考试对象


2022年入学,应于2025年毕业的初中学生。


(二)考试内容


1.文化课考试满分614分


(1)考试科目。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120分(其中听力测试30分,笔试90分)、道德与法治60分(含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内容)、历史60分、物理68分(其中书面笔试60分,实验操作技能考试8分)、化学66分(其中书面笔试60分,实验操作技能考试6分)。

(2)命题依据。文化课考试以2022年版义务教育各学科课程标准为命题依据。除课程标准规定的教学内容外,道德与法治科目命题范围还包括《中华民族大团结(供初中使用)》和2024年4月至2025年3月间的国内外重大时事政治。

(3)考试形式。根据各学科课程特点,分类采取不同的考试方式: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测试)、物理书面笔试、化学书面笔试为全闭卷形式;道德与法治、历史为全开卷形式,采用合场分卷的形式进行考试,考试总时长为135分钟,每科各60分钟,中场换卷15分钟。各科考试均在答题卡上作答。其中,选择题要求考生用2B铅笔将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非选择题要求考生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将答案书写在答题卡上。

在道德与法治、历史科目开卷考试中,考生可携带相关课程的教科书进入考场,其他资料不得带入考场。答卷时可以查阅准许携带的教科书,独立答题,不得相互讨论、抄袭或相互借阅教科书。

(4)其他要求。普通高中学校、招收学前教育专业公费师范生的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技工学校招生使用同一套试卷。


2.体育与健康考试满分50分


体育与健康考试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方案(2024年修订)〉的通知》(冀教体卫艺〔2024〕1号)进行,分为过程性考核和现场测试两部分。


(1)过程性考核满分20分。由学生日常参与体育锻炼情况、《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测试成绩、体育与健康课成绩考核三部分组成。

(2)现场测试满分30分。包括必考项目、抽考项目、选考项目三类。现场测试项目成绩评定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现场测试办法(2024年修订)〉的通知》(冀教体卫艺〔2024〕2号)要求进行。体育与健康现场测试于2025年5月底前进行。


二、八年级学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一)考试对象


2023年入学,应于2026年毕业的初中学生。


(二)考试科目


1.地理满分60分。以2022年版义务教育地理课程标准为命题依据。地理学业水平考试采取全闭卷笔试形式,在答题卡上作答。其中,选择题要求考生用2B铅笔将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非选择题要求考生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将答案书写在答题卡上。

2.生物学满分66分。其中全闭卷笔试60分,实验操作技能考试6分。以2022年版义务教育生物学课程标准为命题依据。笔试在答题卡上作答。其中,选择题要求考生用2B铅笔将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非选择题要求考生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将答案书写在答题卡上。实验操作技能考试由各市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的通知》(冀教基〔2022〕12号)附件2《河北省初中学业水平物理、化学和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方案》要求组织。

3.信息科技满分10分。由各市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初中学业水平信息科技考试方案的通知》(冀教基〔2023〕5号)要求组织。


三、考试组织


(一)考试时间。河北省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笔试时间安排为:



(二)考试评卷。2025年全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文化课考试一律实施网上评卷,由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各地要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初中毕业生升学文化课考试网上评卷管理办法>的通知》(冀教考〔2023〕7号)文件规定做好评卷工作,确保评卷工作严密规范,考试结果客观公正。


四、严格规范考试成绩发布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严格执行我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成绩发布的有关要求,应于7月2日-7月4日期间发布成绩,不得向初中学校提供中考成绩;不得向初中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得统计公布各县(市、区)及所属初中学校的升学人数、升学率;不得以中考成绩对各县(市、区)及初中学校进行排名排队;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各县(市、区)及初中学校进行中考表彰奖励;不得以中考成绩为标准奖惩局长、校长、教师等。初中学校不得宣传中考分数、中考排名、中考“状元”、中考升学率等,不得在校内外任何位置摆放、悬挂、张贴关于中考成绩的条幅、宣传板等宣传物品,不得在学校官网等网站发布本校中考分数、中考排名、中考“状元”、中考升学率等信息。


五、保障特殊群体平等考试升学权利


(一)保障残疾学生公平参与考试权利


对持有残疾人证的听力障碍学生,经本人申请,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可以免外语听力测试,其外语成绩按笔试成绩折算成满分值。


(二)保障随迁子女平等考试升学权利


切实做好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考试工作。妥善做好本地户籍人员子女在外地接受义务教育后,回户籍地参加中考工作。各市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随迁子女中考报名、审核、录取办法及条件,切实保障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或户籍地平等参加中考和升学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稳定。


六、全面加强考试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中考是考试招生制度和中小学评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根据需要足额保证所需经费,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我省有关收费政策,严禁以中考名义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努力为中考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义务教育学校要落实《河北省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规定》(冀教基〔2021〕20号)等文件要求,不得违反规定提前结束初中毕业年级课程或擅自删减非考试内容,不得乱编滥印各种形式的复习资料等,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学生参加中考,不得要求或默许学生提前毕业离校。


(三)严格控制和规范中考加分(或降分录取)项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政策要求实行加分(或降分录取)照顾。不得把普通高中招生与招商引资、吸引人才等各种经济因素挂钩,不得将任何学科竞赛成绩作为加分因素,取消体育、艺术等学生加分项目,相关特长和表现等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学校要及时将享受加分(或降分录取)待遇的学生名单、所享受的优惠政策项目、分值通过学校官网、校园公示栏、当地媒体等向社会公示,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请各市将本地今年中考招生政策中的加分(或降分录取)项目、分值和范围,于6月15日前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备案。


(四)加强中考报名管理。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中考报名条件,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具有报考地户籍或初中学籍(学历)。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在校生不得报名中考,初中学生不得报名尚未完成教学计划的科目。严格控制初中复读,所有往届初中毕业生均以社会考生身份报考,原则上不得报考普通高中。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明确提出社会考生参加中考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类别。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对照报名条件,认真审核报考人员户籍、学籍、学历等信息及其他报考资格材料,严禁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报名,严禁同一考生多处报名。转学学生的报名管理和成绩认定,由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各地中考报名工作应于2025年4月底前完成。


(五)切实做好宣传报道。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协调当地宣传部门、新闻单位以及网络媒体,增强中考政策宣传的主动性,加强对考生的信息服务,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做好政策解读、志愿填报、信息查询和温馨提示等服务工作。适时开展招生预警或案例宣传,提醒考生和家长避免上当受骗。


(六)营造良好考风考纪。各市要严格公示、诚信、监督、奖惩等环节,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确保考试招生的公平公正,杜绝不正之风。


河北省教育厅

2025年3月24日

来源|河北省教育厅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