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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拖欠中小企业账款 年报必须如实填报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3-19 21:38:003月19日,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要求大型企业在年报中填报“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账款情况”。
为保障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推动解决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之规定,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全市大型企业在2024年度市场监管年度报告中填报“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账款情况”。
填报渠道为: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的“企业信息填报”模块报送;登录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通过首页的“办事指南—年报信息填报”模块报送;登录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通过首页的“网上服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模块报送;关注“山西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通过“网上服务—微信年报”模块报送;关注“太原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通过“市场监管—微信年报”模块报送。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将“逾期尚未支付合同情况”模块嵌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请大型企业务必在填报2024年度市场监管年报时,一并如实填报公示“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账款情况”,企业未按照规定在年度报告中公示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信息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张勇)太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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