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常识 >
保全什么财产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00:30:02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对与案件有关的财物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性管理措施,其目的是为了保证案件的顺利执行,防止当事人转移、隐匿、毁灭有关财产,从而损害利害关系人的权益或导致法院判决难以执行。保全的对象包括以下几类:
不动产:
包括被申请人名下的房产、土地使用权等。
动产:
如车辆、船舶、机器设备等。
金融资产:
包括银行账户(含微信、支付宝等)、股票账户、股权投资、特定金融理财产品、到期债权等。
知识产权:
如专利、商标等。
其他财产:
包括企业厂房、设备、原材料、商品等。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除外,被执行人其他财产均可保全。
综上所述,财产保全可以涵盖各类与案件有关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动产、金融资产、知识产权及其他可自由处分的财物。具体保全对象需根据案件性质和相关法律规定确定,并严格限制在请求的范围内,以确保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
相关文章
- 河南省政府原党组成员、秘书长郭洪昌被开除党籍 05-27
- 157万元现金无人认领,紧急寻人! 05-23
- 黑龙江七台河中高级人民法院:用心调解化纠纷 司法为民暖人心 05-20
- 韩勇受贿2.61亿获死缓:论罪应判死刑 有重大立功表现 05-20
- “极君星”走了…… 05-18
- 月薪4700负债2544万!女子申请破产,法院回应 05-10
- 山东法院2024年新收劳动人事争议案件7.5万件 案件争议焦点集中在这4个方面 04-28
- 周至法院 | 用诉情通报绘制辖区社会治理“晴雨表” 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