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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如何降职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27 20:58:52在国企中,降职通常遵循以下流程和规定:
协商一致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调整员工工作岗位和薪酬需要与员工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合同。法定条件:
用人单位可以在以下情况下单方面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和薪酬:
员工不胜任当前岗位;
员工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女职工怀孕,不能胜任原岗位的体力要求。
程序
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
提出裁减人员方案;
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行政部门的意见;
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
内部竞聘:
国企可能采用内部竞聘的方式,通过笔试、面试等方式筛选员工,竞聘失败者可能会被降薪、待岗或调岗。
全员降薪:
在效益不佳的情况下,领导可能会决定全员降薪,以共度难关。
业绩评估:
通过年底的业绩评估,表现不佳的员工可能会面临调岗、减薪或待岗等处理。
避免非法手段:
用人单位不能随意降薪或调岗,否则员工可以拒绝并可能要求支付赔偿金。
法律途径:
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调整岗位和薪酬,员工可以提出劳动仲裁或法律诉讼。
需要注意的是,任何降职或调岗的决定都应该合法合规,并尊重员工的合法权益。员工在面对可能的降职时,应了解自己的权利,并在必要时寻求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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