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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办经济适用房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0:53:49    

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准备申请材料

申请人需携带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丧偶的需提供相关证明,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及未成年子女抚养证明。

提供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及实际居住地的现住宅证明。

提供与申请人合并核算年收入、人均住宅建筑面积的直系亲属所拥有的其它房产证明,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交单位有无分配住宅的证明。

提供申请人及合并核算年收入、人均住宅建筑面积的直系亲属上一年度的收入证明(工资收入含基本工资、各类补助或其他收入,应由所在单位提供;无工作单位的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办理书面证明),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单位代扣代缴凭据;未工作的,提供失业证或其他相关证明。

申请与审核

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的区房管局(申请人户口在马尾区的向马尾区建造局)申请处理经济适用住宅申购挂号手续,并领取《经济适用住宅申请审批表》。

申请人如实填写《经济适用住宅申请审批表》并备齐所需材料,向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收入和住房证明(无工作单位的向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办理证明)手续后,报区房管局审阅,并由区房管局上报市房管局复核。市房地产档案馆负责对申请人住宅状况的核实并出具证明。

公示与轮候

市房管局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复审和评分后,在相关网站上进行为期15天的公示。

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市房管局根据评分情况,按照批次批准购房申请,并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选房顺序。

选房与购房

申请人持批准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和选房顺序号,到住房的开发建设单位办理选房与购房的手续。

权属登记

居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权属登记。

建议:

申请人应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在申请过程中,保持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及时跟进申请进度。

注意公示和摇号环节,确保自己能够按时参加并了解选房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