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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建房属于哪个部门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6 08:42:19农村建房的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具体如下:
市、县(区)人民政府
组织领导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工作。
建立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
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乡(镇)人民政府
负责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编制和宅基地审批。
农村住房质量安全管理以及监督执法工作。
市、县(区)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负责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编制的指导审查。
农用地转用、房屋权属登记等监督管理工作。
市、县(区)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负责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市、县(区)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指导监督农村住房建设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市、县(区)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负责建筑材料、部品部件等的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市、县(区)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负责流通领域建筑材料的监督管理工作。
其他相关部门
财政、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公安、水务、文旅、地震、林草、城管执法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农村住房建设管理的相关工作。
建议
明确责任主体:农村建房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建议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确保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和高效性。
加强协调配合:各部门之间应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农村建房管理工作。
完善监管体系:建立健全农村住房建设管理的监管体系,确保农房建设质量安全和合规性。
这些措施将有助于提高农村建房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保障农民的住房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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