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常识

首页 > 常识 >

工伤国家给予哪些补偿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0:52:02    

工伤职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相关法律规定,可以获得以下补偿:

医疗费用:

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住院伙食补助费:

工伤职工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

交通食宿费:

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和食宿费用。

辅助器具费:

工伤后所需安装配置的伤残辅助器具费用。

生活护理费: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根据工伤等级支付的一次性补偿金。

伤残津贴:

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工伤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应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职工因伤残需要终止劳动关系时,应享受的一次性就业补偿金。

停工留薪期工资: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

丧葬补助金:

工伤职工因工死亡时,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

工伤职工因工死亡时,其供养亲属领取的抚恤金。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工伤职工因工死亡时,其遗属领取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以上补偿项目根据工伤的具体情况和伤残等级来确定,并可能受到地区具体政策的影响。工伤职工应依法向所在单位报告工伤,并依照程序申请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