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委审批的时间一般为 20日。根据《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申请材料审查后,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卫生行政许可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卫生行政许可决定的,经本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书面告知申请人。
因此,一般情况下,卫计委审批需要20日,若需要延长,则最长可延长至30日。建议申请人在提交申请前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并提前了解并遵守相关法规,以确保审批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