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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申请户主死亡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7:26:17申请户主死亡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条件:
申报义务
死亡的申报义务原则上由户主、监护人、亲属、抚养人或赡养人承担。
公民死亡后,申报义务人应在1个月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死亡公民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办理机关
办理死亡登记和注销手续的机关为各地公安机关的户籍派出所。
所需材料
书面申请。
死亡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若无法提交《居民身份证》,则需提供居民身份证遗失说明。
医疗机构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在国(境)外死亡的,需提交国(境)外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原件及翻译件或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确认死亡证明。
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
人民法院出具的死亡宣告判决书。
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
社区民警核实材料。
办理程序
携带上述材料,到当地公安派出所直接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办理死亡户口注销的同时,可以完成户主更改的申报工作。
法定时限及承诺时限
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
需调查核实的,按规定时限办理。
建议:
尽早准备齐全所有必要的材料,以确保及时完成户口注销手续。
若户主无法履行申报义务,可由亲属、抚养人或村(居)民委员会代为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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