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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哪些情况拒赔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21:23:31    

意外保险通常会在以下情况下拒绝赔偿:

中暑身亡:

中暑是一种疾病,与个人体质和机能有关,通常可以预见和避免。

高原反应:

高原缺氧是可以预知的,不符合意外险中“突发且不可预见”的定义。

摔倒导致身故:

如果摔倒不是导致死亡的直接原因,而是诱因,则不予赔偿。

个体食物中毒:

个人体质原因导致的中毒通常不在意外险的赔偿范围内,除非是集体中毒。

猝死:

猝死通常是由被保险人自身疾病引起,属于疾病范畴,不予赔偿。

妊娠意外:

妊娠期的风险较高,多数意外险产品将妊娠列为免责条款。

投保人故意行为:

如投保人故意杀害或伤害被保险人。

被保险人自杀:

被保险人自杀行为,除非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被保险人违法行为:

如自伤、故意犯罪、抗拒法律强制措施等。

被保险人醉酒或吸毒:

在醉酒或受毒品、管制药物影响期间发生的意外不予赔偿。

被保险人从事高风险运动:

如潜水、跳伞、攀岩等。

战争、军事冲突:

在战争或军事行动期间发生的意外不予赔偿。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由这些原因造成的伤害不予赔偿。

请注意,不同保险公司的具体条款可能有所不同,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咨询专业人士以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