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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单位有收费权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3:39:02具有收费权的单位包括以下几类:
行政性收费单位
公安
国土资源
城建
环保
工商
税务
法院
财政
房产
物价
商检
海关等。
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
教育部门
卫生部门
交通部门
财政局
税务局
收费管理中心等。
特定服务收费单位
公路管理部门(如公路收费权)
景区管理部门(如景区收费权)
学校
医院等。
环保相关收费单位
环保部门(依据《环境保护法》和《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行使收费权)。
这些单位基于法律、行政法规或政府行政许可,在政府核定的价格范围内收取费用。收费权是一种政府特许的权利,具有无形性、效益性和排他专有性等无形资产的基本特征。
建议:
具体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参照各单位的《收费目录》和相关法律法规。
收费行为应公开透明,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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