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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都有哪些权利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20:54:32    

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享有以下权利:

不从事有害健康工作的权利:

根据女职工孕前、孕期、哺乳期的不同需要,劳动法作出具体规定。

休息、休假的权利:

孕期享有正常作息、工间休息的权利;流产和生产享有产假。

其他权利:

产前检查按出勤对待、劳动时间内给予哺乳时间、单位应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照料婴儿方面的困难。

劳动保障权:

孕期、产期、哺乳期享有不被解雇的权利、不被降低待遇的权利、享受生育保险的权利。

不被降低工资和不被辞退的权利:

怀孕期、产期、哺乳期不得降低基本工资或解除劳动合同。

享有特殊劳动保护权利:

不得安排从事特定强度劳动和禁忌劳动。

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

除了国家规定的假期,各地区可能有不同的规定。

生育津贴:

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按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由企业或单位支付。

哺乳时间:

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所在单位应给予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

未婚生育权利:

不论是否已婚,女职工在生育后都有权享受产假。

以上权利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