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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到期变更什么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03:12:01    

取保候审到期后,司法机关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作出以下几种处理:

终结案件并解除取保候审

如果经过调查,结果显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无违法行为或无需受到刑事处罚,则取保候审将被解除。

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

若司法机关认为有必要继续对犯罪嫌疑人的行动加以限制,但又无需进行羁押,可能会将其收监措施变更为监视居住。

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案件也可能会被移交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进而进入审判环节。

变更强制措施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十五日前,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作出决定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前,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通知公安机关执行。

自动解除取保候审

如果取保候审依法变更为监视居住、拘留、逮捕,变更后的强制措施已经开始执行,或者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作出无罪、免予刑事处罚或者不负刑事责任的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取保候审会自动解除,不再办理解除手续。

退还保证金

对于采取保证金方式保证的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也没有故意实施新的犯罪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执行刑罚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

综上所述,取保候审到期后,司法机关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作出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变更强制措施或自动解除取保候审等处理方式。被取保候审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要求决定机关依法作出相应的决定,并确保执行机关及时通知相关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