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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小孩去哪个部门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6 08:00:19    

收养小孩应当到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进行申请和登记。具体流程包括:

申请:

收养申请人需向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评估:

民政部门会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包括经济状况、居住条件、健康状况等,并可能进行家庭访问。

匹配:

通过评估后,民政部门会寻找合适的被收养儿童,并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签订收养协议书。

登记:

收养关系成立后,需到指定机关办理收养登记,领取收养证书。

后续跟踪:

收养登记后,相关部门会定期对收养家庭进行回访,确保收养儿童的生活状况和权益不受侵害。

此外,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应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应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综上所述,收养小孩的流程和所需材料较为复杂,建议您在办理收养手续前,先咨询当地民政部门或相关机构,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并符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