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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产假怎么算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6:13:29广东省的产假工资计算方式如下:
基本产假
产假天数:基本产假为98天,包括顺产、难产及多胞胎生育的情况。
生育津贴:对于已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计算公式为:生育津贴 =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30 × 产假天数。
工资支付:对于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产假工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计算公式为:产假工资 = 产假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产前假
产前15天:工资按照每月实际工资的八成发放。
产后假
产假期间:包括98天基本产假及额外的奖励假期80天,共计178天。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的领取原则是“就高领取”,即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高于生育津贴,按产假工资发放;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先按产假工资发放,生育津贴下来后补足差额。
哺乳假
六个半月:工资按照工资的八成发放。如果还有延长,则按实际工资的七成发。
保胎假
病假待遇:需要医院开具相应证明,按病假发放工资。
男方陪产假
15天:陪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承担,按照职工正常出勤情况下的应得工资计算。
建议
生育保险:建议企业为员工参加生育保险,以便在员工休产假和生育津贴时能够减轻负担。
工资计算:企业在计算产假工资时,应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规定执行,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差额补足:对于生育津贴低于员工原工资标准的情况,企业应补足差额部分,以保障员工的基本生活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