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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分割哪些财产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22:35:32    

离婚时,可以分割的财产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 知识产权的收益;

4. 继承或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 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6. 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 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 夫妻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其他共同财产。

分割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约定财产的归属;

若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保护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

对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需要注意的是,夫妻一方的特有财产(如婚前个人财产、人身损害赔偿等)在离婚时不予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