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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里犯案就要去哪里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6 17:29:49刑事案件一般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也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对于外地犯罪的情况,一般由犯罪行为发生地的法院审理案件。
具体来说:
犯罪行为发生地:
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如果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那么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
犯罪结果发生地:
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等。
居住地:
包括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除外。单位登记的住所地为其居住地。
因此,犯案后,案件通常会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或法院进行处理,具体管辖权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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