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常识

首页 > 常识 >

东莞住院社保报多少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9 05:51:14    

东莞社保住院报销比例如下:

选定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70%。

非选定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不予支付。

本镇/街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70%。

镇/街定点医院门诊部或定点专科医院门诊部:

50%。

市内三级定点医院门诊部:

35%。

其他医疗机构:

不予支付。

门诊抢救

镇/街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70%。

选定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本镇/街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外的市内医疗机构门诊:60%。

急诊:

选定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时间外,直接到本镇/街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0%。

此外,东莞社保住院报销政策还包含以下补充内容:

直接到辅点医院看病:三级医院报销35%,二级及以下医院报销50%,年度限额为本市上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

通过社卫机构转诊:分别按60%、55%、50%报销,年度限额为本市上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

直接到主点医院看病:报销比例为70%,签约家庭医生且履行健康管理义务的参保人,报销比例为75%。

未在医院或其他门诊部等非社卫机构发生普通门诊基本医疗费用:下一自然年度在定点社卫就诊支付比例上涨5个点,最高报销比例可达80%。

缴费档次不同

按一档缴费的,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一级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80%支付,在未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医院住院的按60%支付;二级医院按58%支付;三级医院按45%支付。

按二档缴费的,一级医院按85%支付,二级医院按70%支付,三级医院按60%支付。

未成年居民、特殊群体,享受二档缴费的医疗保险待遇。住院医疗费用报销的起付标准: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700元。恶性肿瘤患者,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因放、化疗多次住院的,只扣一次起付线。

这些报销比例和条件适用于2024年,具体情况可能会因政策更新而变化,建议在需要住院治疗时,提前了解最新的社保报销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