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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销售赃物什么罪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8:48:31    

帮助销售赃物的行为构成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具体行为包括:

窝藏:

改变赃物的存放地,以逃避司法机关追缴。

转移:

将赃物从一个地方转移到另一个地方,以逃避追查。

收购:

购买不特定赃物或大量赃物。

代为销售:

替本犯有偿转让赃物。

其他方法:

如居间介绍买卖、收受、持有、使用、加工、提供资金账户、协助将财物转换为现金或有价证券、协助将资金转移或汇往境外等。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行为人在客观上实施了上述行为,并且主观上明知这些物品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即使事实上不知情,也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相同的规定处罚。

建议在涉及此类行为时,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以争取宽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