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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办有什么权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00:37:03治安办的职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行政处置权:
治安办有权依法对特定的人、物或事件采取行政处置措施,以防止和消除可能发生的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行政强制措施权:
治安办有权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如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以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
裁决治安管理处罚权:
治安办有权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进行裁决,并依法进行处罚,包括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
治安管理权:
治安办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治安管理工作,包括公共秩序管理、危险物品管理、特种行业管理以及其他涉及公共安全的管理。
监督检查权:
治安办有权对各部门、各单位和居民住宅的消防工作、消防设施进行监督检查,并进行消防宣传教育,督促有关单位或个人消除火险隐患。
出入境管理权:
治安办负责办理中国公民因私出境和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要求回国定居的手续,以及中国公民因公因私来往港澳地区的手续。
调解权: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治安办可以进行调解处理,经调解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执行社会监督改造、监督考察权:
治安办有权执行对社会犯罪分子的监督改造和监督考察工作。
使用秘密手段和使用武器、警械权:
在必要时,治安办可以使用秘密手段和使用武器、警械来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
综上所述,治安办在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方面拥有广泛的职权,能够采取多种行政手段和措施,确保社会秩序井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