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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算寻衅滋事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16:20:02    

寻衅滋事是指在公共场所或其他场所无事生非、无理取闹,实施结伙斗殴、追逐、拦截他人、强拿硬要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行为,扰乱公共秩序,但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具体行为包括:

随意殴打他人:

没有任何理由殴打不特定的人,情节恶劣的行为。

追逐、拦截他人:

出于取乐、寻求精神刺激等目的,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制造事端,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强拿硬要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

没有目的和理由地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

造成公共场所秩序混乱,出于取乐、寻求精神刺激等目的。

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

破坏社会秩序,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

这些行为主要是指行为人出于私仇旧怨、争夺地盘、争风吃醋或其他动机,纠集多人或者参加有多人组成的团伙与另一同类团伙互相殴打,扰乱公共秩序,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此外,寻衅滋事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明确规定,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处罚。

建议在遇到类似行为时,及时报警并由执法机关处理,以维护社会秩序和他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