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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需要哪些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2:57:31    

结婚登记所需材料

双方身份证明

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外籍人士则需要提供护照或有效的外国人居留证件。

户口本

双方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包括首页及婚姻状况页。

合影照片

通常需要2张近期的两寸(或3.5寸)的合影照片。

医院健康证明

部分地区可能需要提供双方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婚前辅导或咨询

部分地方可能需要婚前咨询或教育。

结婚申请书

部分地区可能需要填写特定的结婚申请表格。

非婚前财产证明 (如有需要):

如果双方有财产需要公示,可能需要提供相关财产证明。

离婚证明(如适用):

如双方是再婚,应提供前次婚姻的离婚证明。

代理人证明(如由他人代理):

如果有一方因健康或其他原因无法亲自办理,需要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和相应的委托书。

离婚登记所需材料

双方身份证明

与结婚登记相同,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护照。

结婚证

有效的结婚证书,这是办理离婚的必要文件。

离婚协议书

双方已经达成共识的离婚协议书,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能需要在法院调解或诉讼后提供法院判决书。

离婚申请书

离婚登记时填写的离婚申请表格,通常需要详细填写离婚原因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

子女抚养权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如有子女)

如果涉及子女抚养权问题,需要提供抚养权协议或法院关于抚养权的判决书。

离婚原因的证明(如适用)

如因涉及感情破裂、虐待遗弃等特殊情况,可能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

其他注意事项

男女双方必须完全自愿结婚,且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且没有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当事人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不能委托他人代理。

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是真实有效的,如有虚假,将承担法律责任。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政策变化而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婚姻登记前,先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