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人员的管理和救助工作由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具体工作由救助站承担。救助站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是一项临时性社会救助措施,旨在帮助他们解决基本生活问题,并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救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