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常识 >
监视居住是什么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08:34:30监视居住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具体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符合逮捕条件但具有法定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责令其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住所或居所,并对其行动进行监视和控制的一种方法。这种措施旨在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同时确保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
监视居住的主要特点包括:
执行主体:
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执行。
适用对象:
适用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执行地点:
通常在犯罪嫌疑人的住处执行;若无固定住处,可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监视方式:
可能包括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通信监控等方式。
期限限制:
监视居住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解除条件: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前,执行机关应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决定是否解除监视居住或变更强制措施。
监视居住旨在作为一种介于逮捕和取保候审之间的缓冲机制,减少逮捕措施的适用,同时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限制下享有一定程度的人身自由
相关文章
- 鸡腿变鸡翅根,贪污学生营养餐30万余元!最高法披露 09-11
- 河南洛阳铁路运输检察院:以法治之力,护生态之美 08-16
- 武宣法院审结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 08-15
- 砺剑2025“夏季战役” 上海经侦在行动 07-25
- 死缓!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何文忠受贿案一审宣判 07-21
- “毒蛛王”落网!扣押制毒原料1.69吨!通辽警方破获特大跨省制贩毒案 07-13
- 编造“大熊猫遭虐待”博流量 非法获利近20万 两人被判刑 07-02
- 集资诈骗244亿余元 “山海集团”周志峰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