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在正式用工期内需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试用期员工,则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
因此,一般情况下, 提前30天辞职不会扣工资。如果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离职,建议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如果用人单位以辞职为由扣工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