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中,根据《民法典》和相关法律规定,女方享有以下权利: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女方有权使用自己的姓名,不受婚姻状态的影响。参加社会活动的权利:女方有自由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权利,男方不得干涉。平等处理共同财产的权利: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继承遗产